为推进我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各单位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水平,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我市环境安全,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事业单位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7日
(联系人:贾晓栋,电话:23934595,13510452097,邮箱:jiaxiaodong@meeb.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