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效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领域结构性改革,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请申报单位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00号,详见附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另附一份光盘电子版),并于8月19日前报送我委(市民中心C3002室)。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时欢 8812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