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焚烧类危险废物配伍的检测指标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具体检测哪些指标主要依据焚烧污染物控制要求及生产过程控制来确定。《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对焚烧物要求为:①焚烧废物的类别应符合焚烧炉设计的要求。②焚烧危险废物时,应保证入炉废物理化性质稳定,应在焚烧前对危险废物进行配伍,以使其热值、主要有机有害组分含量、有机氯含量、重金属含量、硫含量、水分和灰分满足焚烧设施的设计要求。
如有条件,应对废物热值、主要有机有害组分含量、有机氯含量、重金属含量、硫含量、水分、灰分、高热值废液闪点等指标都检测下,但出于检测成本及处置及时性的考虑,各企业自己量力而行即可。
一、物料配伍原则
物料配伍好坏将直接影响着焚烧是否安全、设备的寿命、焚烧烟气处理的可靠等。配伍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焚烧进料安全,处置连续稳定、排放达标等。配伍其实就是均质,保证相邻时段的物料各指标相对稳定。进料安全就要求了解物料腐蚀性、闪点、相容性等;处置连续稳定一般就要检测对耐材影响比较大含氟物料、碱土金属;热值、灰分等是保证焚烧稳定的必要数据;为达标排放就需要检测重金属、S、CL 等。配伍原则如下:
①危险废物配伍的前提
保证配伍废物的相容性,以保证焚烧过程的安全性。除废物之间的相容性外,应保证废物与盛放容器之间的相容性。两种及以上危验废物混合应防止产生大量热量或高压、产生火焰、发生爆炸、产生易燃气体、产生有毒气体、剧烈的聚合反应。
②热值的稳定性
配伍应使危险废物的热值尽可能介于一定的范围以减少辅助然料的用量。危险废物的热值不仅影响焚烧炉辅助燃料的用量,还会影响烧炉的处理能力。热值太低,需要启动辅助燃料系统以使废物燃烧完全,造成运行费用增加。热值太高,使焚烧炉炉温难以控制,设置需要用惰性物质(过量空气、水等)限制炉温,同时使处理能力下降。因此危险废物的热值需要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保证系统运行的经济可靠,要负荷焚烧炉的设计要求。
③控制酸性污染物含量
控制酸性污染物含量保证焚烧系統正常运行和尾气达标排放。卤化有机物不仅影响废物的热值,也影响废物燃烧后的酸性气体含量和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控制不合理还易造成氯气的产生,其腐蚀性更大。运行时应该对物料进行详细分析,对那些卤素含量高、数量大的危险废物应尽量均匀焚烧,且应控制整体数量,保证Cl、F、S负荷焚烧炉设计要求。
④控制重金属含量
控制重金属含量保证焚烧系统正常运行和尾气达标排放。对于废物中有农药等剧毒危险废物,这些危险废物是有机重金属类物质,应控制整体数量均匀入炉焚烧,由于这些废物的毒性特性,一般采用桶状废物入炉的方式处理,可以在每次的含量及数上进行控制。
⑤控制磷含量
危险废物中磷主要是有机化物,焚烧产生的P2O5在400~700℃会对金属产生较大的腐蚀,此区域为余热锅炉区域,如果不控制好磷的含量,则余热锅炉使用寿命会大大缩短,一般磷含量应控制在0.5%以内。
二、配伍工作程序
①对需要焚烧废物进行性质检测,确定热值、挥发分、卤素、重金属含量,同时明确其可燃性、粘度(液体)、化学反应性等。
②对贮存库贮存可焚烧处置废物进行相容性分析,包指理论分析与试验分析。
③根据前述原则进行热值、挥发分、卤素、碱金属等配合计算,保证热值稳定、卤素含量和碱金属含量低于要求。
④根据计算结果确定不同废物的配伍量,在料坑内进行混合,达到均匀。
⑤废液先经过滤以滤除杂质,提高废液热值,并将低热值废液、含氯型废液均质后喷入二燃室,高热值废液喷入回转窑。
⑥焚烧炉进炉废物的热值范围应负荷设计要求,考虑到今后物料变化及运行波动,设计时应考虑F、S、Cl含量的上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