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我局组织完成了深圳市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1栋、2栋)项目申请绿色建筑运行阶段二星级评价标识和深圳市绿色建筑建成后银级评价标识的评审工作。经过审查,深圳市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1栋、2栋)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运行阶段及建成后评价标识(项目信息见附件),现予公告。
联系人:许媛媛,联系电话:83786612,传真:83782101
附件:深圳市第三批绿色建筑运行阶段及建成后评价标识项目信息.docx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