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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指南

深圳市循环经济协会是由深圳循环经济领域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行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推动深圳循环经济发展的一流专业社团。
 
协会接受深圳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单位业务指导,接受深圳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协会联合社会各界力量,研究循环经济的发展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全民的参与意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开展咨询、培训、认证等工作;利用协会资源优势,协助企业开发循环经济新产品、新技术,打造企业自主品牌,培育一批循环经济领域内有示范作用的企业。
 
一、入会条件:
 
凡有志于发展循环经济事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都可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且信誉良好。
 
二、会员入会流程:

1. 阅读协会章程及会费管理办法;
2. 填写相关资料,并按下方邮寄地址寄送;
3. 材料经秘书处审核, 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4. 协会收到会费邮寄会员证书。
 
三、入会相关资料

1.《深圳市循环经济协会入会申请书》(加盖公章)附件1入会申请书.doc
2.《深圳循环经济协会入会申请表》(加盖公章)附件2入会申请表.doc
3.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加盖公章)附件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doc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企业也可通过电话咨询获取资料并申请入会
 
邮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3013号南方国际广场A栋1811  深圳市循环经济协会 会员部(收)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83508685
 
联系人:肖小姐 
 
四、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免费或优惠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资源;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要求本会协助维护或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本会章程及行规行约;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信誉;
4.积极参加和配合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按规定交纳会费;
6.及时向本会提供有关信息和动态,主动反映行业发展中的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
7.根据本会工作需要,委派兼职或专职工作人员。
 
六、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1.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15,000元;
2.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3.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4.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出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