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传达政府有关循环经济的最新政策及规划导向。

(二)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研究循环经济的发展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协助制定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协助政府建立绿色采购体系。

(三)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市民的参与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制定并推行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参与行业资质审查及认证工作。

(四)组织企业、园区及社区申报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加强试点单位经验的交流与推广;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协助企业开发循环经济新产品、新技术,打造企业自主品牌;利用协会资源优势,培育一批循环经济领域内有示范作用的企业。

(五)广泛联系国内、国际业内各界,开展循环经济领域的会展、论坛和研讨等活动,促进循环经济行业国内、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协助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会员企业与政府间的沟通与联系,加强企业间的相互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增强会员单位凝聚力和竞争力。

(六)根据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需要,适时设立有关分支机构。承担深圳市循环经济的研究课题;根据会员单位需要,提供政策引导、管理咨询、产业结构设计、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循环经济方面的技术培训和相关服务;表彰、奖励在 发展循环经济中做出贡献的会员。

(七)对行业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整理,通过定期出版刊物、开办协会网站等,提供国内外相关市场状况、发展趋势及先 进技术的信息,为本行业及社会各界服务。

(八)承办政府和企业委托的其它工作。

协会现已汇聚了一批权威学术研究机构、专家和企业,协会将以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我市循环经济产业向纵深发展,为广大会员企业和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