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九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许勤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