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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环保从“小机构”到“大部门”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开启逾10万亿大市场

发布时间:2018-12-1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李彪
2015年,被称为“长牙齿”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这让环保部门执法过程中遭遇的尴尬逐步得以化解,“违法成本低、执法手段弱”等问题得到根本扭转。而随着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政策相继出台,十几万亿元的环保投资市场正豁然开启。
 
从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到成立生态环境部,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环保机构快速壮大。
 
伴随着机构改革,环保受重视的程度也与日俱增。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提“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路,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同等的战略高度。
 
2015年,被称为“长牙齿”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违法成本低、执法手段弱”等问题得到根本扭转。
 
加强环境治理,也带动了环保投资市场的快速发展。据了解,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已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0.51%,提高到2016年的1.24%。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政策相继出台,十几万亿元的环保投资市场正在开启。
 
在采访过程中,多位业内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着环保标准趋严、执法加强,水、气、土等领域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纷纷被纳入时间表,大量企业正在涌入环保领域抢占市场、瓜分蛋糕。
 
从“小机构”成长为“大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的历史沿革,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逐步发展的缩影。
 
1971年,我国成立国家计委环境保护办公室,在中国政府机构的名称中第一次出现了“环境保护”的字样。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正式走出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第一步。
 
当时,对于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分工是: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审定全国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1982年,环保机构再次迎来变革。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内设环境保护局,同时撤销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1984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仍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同时也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国环境保护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独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副部级),明确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环境保护部门的机构改革仍在不断向前推进。199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是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同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撤销。
 
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2018年,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一位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从1974年到2018年,我国环保机构经历了7次变革,逐步从“小环保”发展到了“大环境”。每一次改革都伴随着人员编制更多、职责更大、机构的规格越来越高。
 
对于把原环境保护部的全部职责和其他6个部门的相关职责整合到一起组建新的生态环境部,该工作人员认为,这体现了社会关注多年的环保“大部 制改革”已经告一段落,相关改革解决了部门间的权利交叉问题,环境部的环境管理工作将会更高效。
 
“长牙齿”的环保法让执法不再尴尬
 
几年前,网络上流传着“全球四大尴尬部门”的说法,而难以执行环保职权的中国环保部“不幸”成为其中之一。原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对此也曾做过调侃,并指出造成尴尬的根本原因是立法不足、执法手段少、违法成本低。
 
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此后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环境保护法对中国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保领域表现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
 
一位环保专家介绍,此前环保法处罚力度较小,甚至会出现“便宜”了污染企业的尴尬。即使像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等一些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按照当时的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罚款上限也就100万元,远远不能弥补因此而造成的环境损失。
 
一位地方环保部门负责人曾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执法手段少、处罚力度小,在市场行情好的时候,企业的环境污染很难管得住。有些企业甚至是等着环保部门去开罚单,因为超标排放带来的“收益”远超处罚金额,这也造成劣币驱除良币的恶劣影响。
 
2014年4月,修订后的环保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这部被称为“长牙齿”的环保法彻底改变了原来“软法”的面貌。为了保障新环保法的有效实施,有关部门还先后出台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4个配套办法。
 
在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中央环保督察、大气污染强化督查、黑臭水体专项督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年出动人次从几千扩大到几万,“长牙齿”的环保法正不断“亮剑”。2018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72192份,罚没金额达到58.5亿元。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持续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时期开始,全社会环境保护投资得到较快增长。“十一五”期间,国家首次将“211环境保护”科目纳入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为政府环境保护投资稳步增长打下基础。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9220亿元,比2001年增长6.9倍。其中,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412亿元,比2001年增长7.3倍;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819亿元,增长3.7倍;当年完成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境保护投资2989亿元,增长7.9倍。
 
据了解,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已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0.51%,到2016年上升至1.24%。而根据此前发布的《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年)》,到2020年,我国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将不低于3.5%。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增加,带来了显著的污染物减排成效。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24万吨,比2012年下降8.3%;氨氮排放量230万吨,下降9.3%;二氧化硫排放量1859万吨,下降12.2%;氮氧化物排放量1851万吨,下降20.8%。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增加,进一步带动了社会资本投资。有环保专家预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大十条印发实施后,需要投入十几万亿元或者20万亿元才能基本解决“十三五”的环保任务。
 
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最明显的就是通过环保PPP项目的方式。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虽然环保行业对于PPP项目出现了冷热不均的情况,但中标环保PPP项目数量和总的投资金额都维持着大幅增长的态势。近两年来,环保PPP每年的项目规模都达到几千亿元。随着环境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未来环保领域的投资潜力依然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