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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印发《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30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9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5部门联合印发《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打造等方面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方案》明确,以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为目标,加快应用农业资源节约集约技术、发展绿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落实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创新农业绿色信贷服务等18项重点任务,细化了有关工作举措。
《方案》要求,各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人民银行、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一要创新机制推进。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做到目标同向、力量同汇、措施同聚,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二要细化措施推进。根据创建方案,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压实主体责任,逐项落实,逐区推进。三要聚集资源推进。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先行区、示范区汇聚,加大投入、加强建设,带动区域整体全面绿色转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
推进农业绿色全面转型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以绿色化引领带动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各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人民银行、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一要创新机制推进。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做到目标同向、力量同汇、措施同聚,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二要细化措施推进。根据创建方案,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压实主体责任,逐项落实,逐区推进。三要聚集资源推进。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先行区、示范区汇聚,加大投入、加强建设,带动区域整体全面绿色转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22年9月22日
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业 绿色发展规划》要求,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全面绿色转型,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和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为重点,以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为目标,强化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搭建先行先试平台,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引领农业现代化建设模式,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高效推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守住农业生态安全边界,实现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的协调统一。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综合考虑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类型和生态环境,分区施策、试点先行,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以点带面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广泛应用。
 ——坚持创新驱动、集成推进。把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创新、集成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以绿色创新链集聚绿色要素链、支撑绿色产业链。 
——坚持政企协同、合力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规范社会化服务,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绿色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集成推广农业绿色技术 
1.加快应用农业资源节约集约技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 设工程,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制定工程措施与农机农艺融合的技术方案,因地制宜提升耕地地力。在盐碱地面积大的县(市、区、旗)推行洗盐压碱、 暗管排盐、培肥改土等土壤改良措施,选育推广耐盐碱作物品种。在水资源短缺的县(市、区、旗)推行管灌、喷灌、微灌等工程节水措施,推广全膜覆盖集雨保墒、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技术。在土壤酸化面积大的县(市、区、旗)集成推广土壤调理剂、绿肥还田等技术模式,逐步实现酸化耕地降酸改良。探索构建土壤健康指标体系,分类分区开展评价,有序推进受污染耕地、退化耕地治理。 
2.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实施化肥减量行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鼓励整县推行统测、统配、统供、统施 “四统一”服务。加快构建区域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 扶持发展专业化防治组织,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集成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和新型植保机械,促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在水质超标风险高、农业生产强度大、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多的地区,明确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路径和措施,制定化肥施用限量标准和减量方案,依法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要求。 
3.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节水节料饲喂、节水清粪等实用技术装备,实现源头减量。支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种养结合基地,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沼气发酵、异位发酵床等粪污处理技术,建设田间贮存和输送管网设施,推进管网式、拖管式等施肥方式,加快推进畜禽粪肥机械化还田利用,开展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控制,协同推动氨气等恶臭物 质治理。打造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模式,推动畜禽粪污由“治” 向“用”转变。 
4.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在秸秆资源丰富的县(市、 区、旗)全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以肥料化、饲料化、 能源化为主攻方向,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立秸秆资源台账数据平台,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深翻粉碎还田、腐熟有机肥还田等技术,加大秸秆 腐熟菌剂和复合菌剂等配套产品开发应用,提高秸秆科学还田水平。鼓励养殖场和企业利用秸秆青贮、黄贮、微贮等饲料化利用技术,打捆直燃、成型燃料等能源化利用技术,食用菌基质、栽培基质等基料化利用技术,以及纸浆、人造板材、可降解器具等原料化利用技术,促进秸秆产业化、高值化利用。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推广应用可操作可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按照合理运输半径,建设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收储组织、村有收储网点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5.治理“白色污染”。以西北地区用膜大县为重点,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行动,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集成应用地膜机械捡拾、适期揭膜等高效回收技术。针对玉米、马铃薯、大豆等适宜作物,在开展应用效果评价基础上,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因地制宜推广废旧农膜再生造粒等资源化利用技术。依托县乡村三级农资销售服务网络和经营服务网点,拓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等业务,落实农药农膜生产、经销主体回收处置责任,推动将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体系。 
6.推广农业减排固碳技术。指导先行区和示范区制定农业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稻田水分管理、农田氮肥减量增效、牛羊精准饲喂、渔船渔机节能等减排技术,推动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农业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选育推广高产、优质低碳农作物品种和高产低排放畜禽品种,降低单位产品甲烷排放强度。加快改造农业机械设备,淘汰老旧农机装备,推广新型节油节能农机装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旗)建设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 工程,利用设施棚顶等发展光伏农业,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 
(二)加快培育农业绿色主体 
7.建设生态农场。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牵头建设一批产地绿色、产品优质、产出高效的生态农场,力争每个先行区和示范区建成 1 家以上国家级生态农场,示范带动建成 10 家以上地方生态农场。支持生态农场围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田园生态系统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形成一套生态农场技术规范,总结推广一批生态农业建设技术模式和设施装备,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农业企业品牌、产品品牌。 
8.发展绿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培育一批为小农户提供统防统治、代耕代种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平台、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模式,提供线上线下结合、全产业链贯通、低碳有机生态的现代农业综合解决方案。引导农业企业参与建设区域性绿色农业服务示范中心(站),推广绿色投入品,推行绿色生产技术,开展绿色生产全程服务,带动更多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绿色发展。引导平台企业、物流商贸等到乡村布局,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移动网点、快递网点等发展电商服务网点,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出村进城。 
9.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采用科学用药、高效用水、合理用肥等绿色生产技术,率先开展全程标准化生产。综合运用现场观摩、田间学校等方式,依托云课堂、视频会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技能培训。 
10.做大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研发应用减排减损技术和节能装备,开展减排、减损、固碳、可再生能源替代等示范,在先行区和示范区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标杆企业。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农村沼气工程、生态循环农业、绿色农资示范田、氨气等恶臭物质排放控制等项目,加快龙头企业畜禽粪污处理全覆盖。鼓励龙头企业搭建绿色生产服务平台,通过基地建设、生产托管、订单合作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绿色生产经营全程服务。 
(三)探索构建农业绿色政策支持体系 
11.落实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先行区和示范区聚焦耕地资源保护、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等重点任务,制定针对性扶持政策,加快构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持政策体系。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保护行为相挂钩的补贴发放方式,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生物可降解地膜使用等措施,提高补贴精准性。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与农机作业量挂钩的分年度兑付补贴资金的操作方式,指导开展报废更新补贴,加快耗能高、污染重的老旧农机淘汰。开展土壤健康等绿色指数保险试点。 
12.推广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深化“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直通车服务,强化绿色农业主体信息依法合规共享,鼓励金融机构为先行区和示范区提供信贷直达专项服务,以 10 万—300 万元额度贷款需求为重点,支持先行区和示范区加快培育生态农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绿色转型,加快推广绿色良种良技良法。 
13.创新农业绿色信贷服务。建立绿色生产经营主体重大项目清单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 在风险可控基础上依法合规简化资金申请手续和审批流程,创新完善融资结算和资金还款方式。鼓励银行加大对绿色农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周期较长的农业绿色发展项目贷款,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支持完善农业机具、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圈舍、农业商标、保险保单等农产品价值评估、市场流通抵质押登记机制,拓宽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物范围。
14.支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鼓励全域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示范引领农业全面绿色转型。优先支持先行区和示范区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强化质量 安全监管和品牌打造,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使用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扩大农 业生产、储运、加工全程质量追溯覆盖范围。实施绿色农资品牌行动,以技物结合为导向,围绕区域农业生产特点,培育一批绿色农资综合服务品牌。 
15.支持绿色全产业链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打造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加工产能绿色低碳改造,提升全产业链效益。完善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基础设施,推广农产品绿色电商模式,降低流通成本及资源损耗。认定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一批以绿水青山为主题的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建设集绿色技术咨询、物流配送、农产品质量追溯、社会化服务等于一体的智慧服务平台。 
(四)积极创新农业绿色发展机制 
16.探索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统筹推进农业生产 “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 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品质评价体系,完善优 质农产品分等分级制度,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优质优价。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统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乡村旅游、休闲农业、 绿色康养等产业,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研究建立农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完善农业生态产品确权、量化、 评估方法,探索农业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路径。 
17.探索农业碳汇交易机制。研究建立减排固碳和核算论证体系,探索开发茶园果园、沼气、农田等农业碳汇项目,促进农业绿色低碳生产转化为碳汇交易产品。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农田碳汇交易。 
18.探索农业绿色发展监管约束机制。建立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开展入水体污染物浓度和流量监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定期对先行区和示范区开展监测评价。建立农业产业绿色发展负面清单,将清单与项目申报、奖评参选等挂钩,严格约束浪费农业资源、过量使用农业投入品、污染农业环境等行为。健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推动省市县对接,实现先行区和示范区全覆盖。构建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等领域法律法规,压实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责任。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协调推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省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人民银行、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单位负责细化任务、摸清需求,梳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亟需突破的技术、标准、政策等任务清单。指导先行区和示范区在强化科技集成创新、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等方面先行先试,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平台联动。搭建技术共享平台。加强与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主体合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手段,建设绿色技术集成推广云平台,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落地见效。搭建服务对接平台。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展互联网业务,通过“云平台”“云问诊”“云课堂”提供农业绿色发展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引导有关金融机构和企业面向先行区和示范区,开展农资供需、产品产销、市场信息、信贷支持等综合服务。搭建要素汇聚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吸引资金、技术、 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农业绿色发展领域汇聚。 
(三)强化创新驱动。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和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抗旱耐盐碱新品种选育、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创新作为重要领域,加大投入、集中攻关,着力破解不同区域、不同生态类型的水土资源约束和环境治理问题。加大集成示范。集成应用农业深度节水、盐碱地治理、绿色投入品应用、低碳加工流通等绿色技术,分生态类型、分行业领域总结凝练一批农业绿色发展主推技术模式,带动区域农业绿色发展整体提升。健全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围绕产地环境、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包装标识等环节,制修订一批区域性绿色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四)强化市场拉动。推动展示展销。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交会、茶博会等活动,鼓励开设农业绿色发展专区,集中展示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和绿色优质农产品。创新营销模式。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打造一批特色网店,积极开展直播带货、云上展览馆等新型营销方式,吸引更多城乡居民选购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大宣传推介。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绿色发展理念,讲好品牌故事,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的美誉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