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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完成1.45万家“散乱污”企业(场所)清理整治

发布时间:2019-12-16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是“利剑三号”行动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深圳市“利剑三号”行动指挥部提前谋划、扎实推进,除提前3个月完成省里下达的13126家“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外,还将第三方排查出“散乱污”企业全部纳入整治任务,目前1.45万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分类整治。
  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企业近6万家,查处无证经营、非法排污的“散乱污”企业5309家,实施查封扣押112宗,移送拘留35宗。通过整治,共消除涉水、涉气污染源6750家,减少工业废水排放约9100吨/天,成片、成规模的“散乱污”企业基本清除,工业小工厂、小作坊等遍地开花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据悉,“散乱污”企业的存在由来已久。由于经济快速发展、规划布局不合理等多方面原因,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全国各地普遍存在一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未批先建或未验先投、久试不验,治污设施不配套,超标排污现象较多,并且具有“易反弹、易回潮”的特点,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深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数量在全省排第三位,仅次于广州和东莞。通过此次整治,各类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开办手续不齐全、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工厂、小作坊得到有效治理,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深圳市委、市政府对“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压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市“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整治原则,并组织各级执法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清单,进行分类整治。
  深圳市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合行动,通过扫楼式排查、压茬式执法,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各区采取“建台账、抓清退、腾空间、引项目”的方式,疏堵结合,一方面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工艺、设备落后的“散乱污”企业予以清退,另一方面又为符合保留条件的企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针对厂房空置、企业搬迁等实施资金扶持、租金补贴等鼓励性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搬迁入园发展或就地升级改造,有效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据介绍,为严防“散乱污”企业(场所)反弹回潮,深圳市发挥长效防控机制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场所)管理的意见》,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散乱污”企业禁入机制,健全“散乱污”企业发现机制,完善“散乱污”企业整治机制,深化舆论宣传机制,实现“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常态化、科学化、标准化、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