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利用过程的排放是最主要的温室气体来源。加快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高效化、低碳化,进一步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非化石能源比重,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中之重。抓住能源利用过程这个“牛鼻子”,是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但也是难点。
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是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化解产能过剩、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支撑。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分院承担秘书处的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能标委)持续推动强制性节能标准创新升级,不断优化节能标准体系,为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截止目前,国家节能标准超过350项,基本形成了以强制性节能标准为核心,推荐性节能标准为配套支撑的比较完整的节能标准体系。
强制性节能标准主要包括高耗能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以下简称能耗限额标准,现有111项)和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以下简称能效标准,现有73项)两个系列。能耗限额标准针对火力发电、煤炭、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提出节能指标和能耗限额等级,是淘汰落后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节能目标责任制度、节能监察、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节能考核评价制度等的标准依据。能效标准针对家用耗能器具、商用设备、工业设备、照明、电子信息产品等终端用能产品提出的能效指标和能效等级,是能效标识、节能产品所得税优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能效“领跑者”、节能认证、节能审查、落后机电产品淘汰等的标准依据。两类标准是整个节能标准体系的关键和重点,也是节能标准体系的核心标准,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和倒逼作用。
为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使用,提高标准制修订进度,“十四五”期间,全国能标委将积极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落实,按照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工作要求,加快整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并以国际领先水平为标杆,同步提升能效指标。预计能耗限额标准数量将由111项减少到57项,能效标准的数量将由73项减少到62项,并由原来的“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同时能效一级指标全面领跑国际。
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点对象的各类用能单位,也需要建立标准化、系统性的能源管理框架,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和团队,建立覆盖全部能源利用过程的策划、实施、评估和改进工作体系,持续提升能源绩效,达到提高能效、减少能耗、优化能源结构的目的。
以ISO 50001为代表的能源管理体系系列标准是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的国际最佳实践,其重要性和有效性在全球范围内已被大量的实践所证实。我国于2009年自主研制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并于2012年、2020年等同转化最新版ISO 50001国际标准,发布了《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国家标准。依据GB/T 23331,还制定了水泥、钢铁、公共机构、焦化、煤炭、平板玻璃、数据中心、船舶、电解铝、火力发电、陶瓷、化工等12个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对促进相关行业用能单位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加强组织节能管理和能效提升发挥重要作用,支撑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等政策制度。
能效提高、节能量等是用能单位实施能源管理,提升能源绩效的重要结果。为建立可测量、可报告、可验证的能源绩效评价方法,全国能标委组织制定了《能源管理绩效评价导则》《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GB/T 28750)《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GB/T 13234)等多项国家标准,为用能单位准确评估能源绩效提升提供了精准的标尺。其中,《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国家标准已转化为ISO 17741国际标准,并被英国、法国等23个国家转化为本国标准,实现了中国节能标准国际化的重要突破。
下一步,我分院将以2030碳达峰和2060碳中和目标为工作引领,发挥好全国能标委的平台优势,进一步优化升级节能标准体系,加快提升能效、能耗及其配套标准,实现节能低碳标准协同创新,为能源高效低碳转型提供更好、更快、更全面的标准支撑。